索赔100万判赔16万!驰名商标“彭厨”外卖侵权案敲响惩罚性赔偿警钟
2026-05-18   |   发布于:赛立信

当你在深夜点开外卖平台搜索“彭厨”时,是否留意过那家评分不高、评论里充斥着“味道不对”的店铺其实是个“李鬼”?2026年1月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商标侵权案,李某、张某等人冒用驰名商标“彭厨”开设外卖店铺,被判惩罚性赔偿16万余元。


一、案情:五百余家门店的驰名商标遭遇“幽灵外卖”


彭某系“彭厨”系列商标专用权人,独占许可某餐饮公司使用。该品牌在全国开设五百余家门店,“彭厨”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

图片来源:“彭厨”官方网站


2023年7月,彭某及该公司发现武汉某菜馆在外卖平台使用“彭厨”商标。2024年5月,原告诉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,索赔100万元。审理中,原告申请调取外卖店铺银行流水,发现绑定账户属于李某、赵某,实际经营人还有张某,法院依申请追加三人为共同被告。因涉案店铺2024年底已下架,原告撤回停止侵权诉求。


二、侵权:证照出借与“幽灵经营”的利益共谋


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查明:某菜馆2021年注册成立。2023年3月,李某、张某承租该菜馆门面房,使用其营业执照、许可证等从事外卖经营,未提供堂食服务。

侵权特征明显:纯外卖模式规避线下监管;商标全方位覆盖店铺名称、头像及商户照片;主体频繁变更,李某退出后赵某加入,店铺多次更名却始终使用涉案商标;规模化复制,李某在多家外卖店铺均使用“彭厨”商标。部分消费者反映该店铺菜品味道差、卫生条件不佳,导致“彭厨”品牌商誉受损。


三、判决:惩罚性赔偿的法理逻辑


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理由:主观恶意明显,李某等人作为同业经营者,多次修改店名仍使用侵权标识,侵权行为具有反复性和持续性;情节严重,菜品质量差、卫生条件不佳,损害商标商誉;危害公共利益,影响食品卫生安全,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。

法院依据外卖平台提供的收入明细,按相应利润率计算出侵权获利作为赔偿基数,最终判决张某赔偿16万余元。某菜馆因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,承担连带赔偿责任;李某、赵某对其各自经营期间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,该案判决已生效。


四、警示:执照出借者与平台责任


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认定,某菜馆出借营业执照构成帮助侵权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这一裁判警示市场:证照出借不是“无本生意”,若放任他人使用又不尽审核义务,将与实际经营者“捆绑担责”。法官同时指出:“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,一旦侵权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”。

外卖经济的匿名性、跨地域性特征,使得“蹭名牌”行为更具隐蔽性。侵权者往往利用平台审核漏洞,通过盗用商标、伪造证照、频繁更名等手段获取流量红利,却将食品安全风险、品牌信誉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和正版商家。


结语


从2023年3月李某等人开始侵权,到2026年1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作出惩罚性赔偿判决,历时近三年。16万元虽低于100万元诉求,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已传递明确信号:恶意攀附驰名商标,必将付出沉重代价。商标不仅是商品标识,更是商誉载体——唯有尊重在先成果,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。


数据来源:赛立信知识产权研究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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