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月3日,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某头部短视频平台诉A科技公司“群控”黑产案,一审落槌:被告立即停止绕过反爬、批量搬运、刷量养号等行为,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0万元,并连续七日登报消除影响。这是西南首例针对短视频“群控”不正当竞争作出的生效判决,为行业划出清晰的技术与商业伦理红线。
原告平台诉称,其自2018年起投入数亿元研发的推荐算法与审核系统已形成核心竞争力,并通过《用户协议》明确禁止任何批量抓取、搬运、刷量。被告A公司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销售“群控盒子”527套,单台电脑可同步操控128部手机,实现三大功能:破解加密参数、去水印搬运热门视频、自动点赞关注,将新号“养”成万粉账号。2023年5月,重庆市网信办对其作出行政查处,同年10月9日,渝中区法院立案受理,12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。司法鉴定显示,涉案系统共关联虚假账号42万个,被告非法获利180余万元。法院认定,A公司官网宣传“绕过官方检测”“0封号概率”,主观恶意明显,不适用技术中立抗辩。
1. 数据权益:平台对“合法收集+长期投入+可货币化”的数据资源享有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所保护的竞争性权益。
2. 技术恶意:主动破解或绕过技术措施并对外兜售,构成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二条“互联网专条”禁止的不正当竞争。
3. 赔偿尺度:综合侵权规模、被告拒不提交完整账簿等因素,法院顶格适用法定赔偿并全额支持合理费用,合计20万元。
1. 工具层:群控、云控、改机ROM,批量伪造设备指纹;
2. 数据层:接码平台、账号批发、IP代理池,低成本供给海量账号;
3. 变现层:搬运养号、直播带货、橱窗淘客、账号买卖。
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于2023年12月发布的《2023中国短视频黑灰产研究报告》显示,仅“搬运养号”一条链路年规模已超60亿元,导致行业内平台每年额外支出审核、带宽、法务成本逾百亿元。更隐蔽的是,黑灰产正在反向“训练”算法:当搬运视频被误推为爆款,原创作者却因“重复”标签被降权,形成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负循环。
(一)平台:技术+法律双轮驱动
1. 加密升级:对客户端关键参数实施动态令牌+设备指纹+行为序列三重校验;
2. 快速处置:与云手机厂商、应用商店建立黑产特征库共享机制,48小时内封禁同款群控APP;
3. 证据固定:采用“公证+电子数据司法鉴定”双轨模式,对侵权账号、视频链接、播放量曲线进行实时截屏、录屏与网络抓包,同步出具保全公证文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,确保诉讼阶段证据链完整、可追溯且被法院高效采信。
(二)开发者:把“技术中立”请下神坛
1. 产品设计阶段引入合规评审,对可能绕过技术措施的功能设“红灯”标识;
2. 建立客户白名单与日志留存制度,一旦下游用户被认定侵权,可自证“已尽合理注意义务”;
3. 用户协议中设置“反商业贿赂+反黑灰产”条款,防止销售团队以“灰色话术”诱导购买。
(三)品牌方与广告主:别让流量变“流毒”
1. 选号时要求MCN提供账号健康度报告,包括原创比例、违规记录、粉丝增长曲线;
2. 引入第三方监测,对异常“点赞/播放比”“评论情感极性”实时预警;
3. 在采购合同中设置“黑产连带责任条款”,若因账号造假导致品牌被平台处罚,MCN需承担相关违约金。
2024年1月3日的判决用司法语言重申了一个常识:技术可以奔跑,但必须系好法律的安全带。20 万元赔偿对黑灰产从业者而言或许只是一笔小额成本,但判决确立的“数据权益—技术恶意—裁量赔偿”裁判规则,将成为此后同类案件可反复引用的司法裁判参考依据。
对于平台而言,胜诉不是终点,而是持续迭代的起点;对于开发者,与其在灰色地带“走钢丝”,不如在合规赛道“造梯子”;对于每一个用户,每一次点击、播放、点赞,都是在为想要的内容生态投票。只有当司法、平台、开发者、用户四方共同守住底线,短视频行业才能真正从“流量狂欢”走向“质量生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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